工程款结算还款协议 本还款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新户乡政府(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就 (工程项目名 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 建设工程总价款为: 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 于 年 月 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 方验 收,并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 并签订了《 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 款共计 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 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 万元 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 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 付 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 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
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 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 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 [2011]1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 02月 0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 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银 发 [2011]32 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 2011年 2月 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 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0.04 个百分点,由 0.36%上调至 0.40%;上年结转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0.35 个百分点,由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