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及其相关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职责 3.1 安环科负责各建设项目“三同时”(指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 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的 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3.2 项目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建设 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足够的措施确保 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 第四章 工作程序 4.1 凡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 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 些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 一、内容 1、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 革新、 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2、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 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3、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选址报告和初步设 计环境影响报告书。 4、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并将设计文件的有关内容送达 环保部门审查。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卫生、环保部门参加,环 境保护设施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不予验收。 二、依据 “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 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 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