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像乙方租赁吊篮 台 (以现场实际安装台数为准) 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为 天 (以实际工作中 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 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 甲方给 乙方通知拆吊篮为报停日。 四、租赁单价 元/日 /台。单台设备最低 天起租,超过 天以实际发 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 安全员为 。 六、设备出厂费:吊篮进出厂费 元/台 七、吊篮押金:每套 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共计 套 共计 元。 八、租金结算: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租
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国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的吊篮租 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 ),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 租赁台数及租期:租赁台数及租期: 1)甲方租用乙方电动吊篮暂定 台,租期暂定为 天。 3、 费用支付: 1)每台吊篮按包月形式计算租金,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 5日为上月租赁费用的结 算时间,租费结算日期起 15日内凭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实际使用台班确认单支付 给乙方。 2)当租赁金额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时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同乙方放弃结算权 利。 4、 吊篮使用天数及租金的计算方法: 1) 吊篮进场前需经甲方正式通知,安装调试好后,双方办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