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图审查意见综述 2007-3-26 1. 电源进户处应做总等电位联结。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第 4.4.4 条。 2. 动力进户总配电箱应重复接地, 并加打人工接地体,或利用基础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达到国 标要求。违反:《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65-83第 3.0.1 条。 3. 建筑物应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如不需要设防雷时,应提供完善的设计依据。违反: 《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 GB50057-94 2000第 2.0.4 条第四款。 4. 双电源没有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第 3.0.2 条。 5. 二类防雷要求超过 45 GB50057 - 94 2000第 3.3.10 条。 6.220/380V 外线电源引入
瑞峰商业广场(设备部分)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 一、电施: DS-01 1、对两路高压电源应明确达到要求一级负荷的标准,应按照GB50052-2009第3.0.2条,加以详述。低压柜N、PE排不应小于相排的一半 (详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建设措施/电气(2009年版)第5.6.4条。 DS-02~05、D-01~04 2、本工程所采用的电缆、电线不是低烟无卤型,不符合JGJ16第7.4.1条的要求;高压结线方案安全度不高(南方电网规定自动投入装 置保证只动作一次),建议改为两路高压同时使用,当一路高压故障,另一路高压能带本工程全部一、二级负荷;每个变电所均要两路 高压同时使用,相互母联的两个变压器分别接到不同的高压电源上。本图应说明当一路电源故障,另一路电源如何投入工作。 3、低压柜馈出电缆普遍偏小一级,未考虑电缆的并列敷设时的校正系数,如350A应配185平方毫米,125 A应配50平方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