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推广产品为能效 2级及以上,一般用途的离心式 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 电站锅炉 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 机(以下简称风机) 。 (二)申请高效节能风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依据 GB 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 行有效版本,风机能效为 2级及以上; 2.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 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应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 过节能认证); 3.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5.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 不合格。 (三)高效节能风机的配套电机应优先选择能效等级 2 级及以上的高效节能电机。 2 二、推广企业条件 申请高效节能风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