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柜、吊柜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和宾馆建筑壁柜、吊柜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构配件 2.1.1 壁柜、吊柜制品由工厂生产成成品或半成品,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得超过 12%。 加工的框和扇进场时,应核查型号、质量,验证产品合格证。 2.1.2 其他材料:防腐剂、插销、木螺丝、拉手、锁、碰珠。合页等,按设计要求的 品种、规格、型号备购。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电焊机、手电钻、小台锯。 2.2.2 手用了具、大刨、二刨、小刨、裁口刨、木锯、斧子、扁铲、木钻、丝锥、螺 丝刀、钢锯、钢水平、凿子、钢挫、钢尺。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和有关壁柜、吊柜的连体构造已具备安装壁柜和吊柜的条件,室内已 有标高水平线。 2.3.2 壁柜、吊柜成品、半成
本守则适用于低压成套开头控制设备中的主电路元器件安装与调整。 1 元器件安装、调整应根据安装调整的对象, 采用适当规格的下列若干工具、 量具与仪表: a. 活动扳手; b. 螺丝刀; c. 套筒扳手; d. 尖嘴钳; e. 剥线钳; f. 钢板尺; g. 钢卷尺; h. 游标卡尺; i. 兆欧表; j. 万用表等。 2 工艺准备 2.1 按图样或元器件明细表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备齐所需的元器件。当元器件与图样 或元器件明细要求不一致时,应与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确认。 2.2 检查元器件合格证并妥善保存好,无合格证者应经质检人员确认是合格品件后,才能 进行安装, 3C认证范围内的元器件,应标有认证标志。 2.3 检查无器件是否完好无损如绝缘电阻等,备件、附件是否齐全,线圈等有无断线(可 用万用表 检查)等,如有缺损,应予配齐、修复,并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2.4 清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