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工艺纪律考核制度 (试行) 一、目的 为严格工艺纪律执行,严肃职工操作行为,提高岗位操作技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炼钢形象。 二、适用范围 炼钢各车间相关岗位职工 三、管理办法 1、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 ( 1)、公司质检处工艺监督跟班监督记录; ( 2)、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工艺员监督检查; 2、所有违纪项目或行为由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工艺员汇总并下发考核单。 3、考核单一式三份,下发车间一份作告知,一份生产技术科存档,一份报送分厂劳资作考核依 据。 四、监督内容及考核 1、接班前三炉或换氧枪后第一炉未测枪位,考核炼钢工 50元 /次; 2、终点降枪时间低于 60秒,考核摇炉工 50 元 /次; 3、吹炼 10分钟再加高钙灰或髙镁灰,考核摇炉工 50元 /次; 4、一次倒炉后加烧结矿降温,点吹时间低于 20秒,考核炼钢工 20元 /次; 5、出钢温度高于 1660℃,考核炼钢工 50元 /
工 作 纪 律 制 度 一、劳动纪律、工作秩序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凡超过上班规定时 间 10分钟以上未到者为迟到,凡离下班时间提前 10 分钟以上出走者为早 退)。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罚款 20 元。 2、禁止上班期间擅自离岗、串岗、离开中心办私事,每发现一起罚当 事人 10元。在工作场所就餐,罚款 10元。 3、禁止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炒股、下棋、玩电游、看电影,每发现一起 或被作风办查处,罚当事人 50元。 4、严禁酗酒。因醉酒导致上班期间失言、失态,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因醉酒导致工作失误、失职、医患、同事纠纷等,责任概由当事人自 负。 5、上班要着装整齐。 接种门诊、 检验室、接诊室及集中体检、 接种时, 必须穿工作服上班。 6、中心工作人员(含办公室、财务、后勤、业务、 )实行统一签到, 凡上班不签到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