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 2011? 5号 关于明确苏州市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 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的通知》(苏政发 [2011]3 号)规定,自 2011年2月1日起,江苏省地方 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由实际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 1% 提高到 2%,现将列入工程造价的各项税金费率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税金包括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 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 1 、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 3%;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 7%、县 镇5%、乡村 1%; 3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额×
河北省公路危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危桥管理,保证通行安全,根据《公路 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 条例》和《河北省公路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危 桥管理工作。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危桥管理参照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危桥,是指处于危险状态,不能达到通行安全的 桥梁,即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中五类危险状态的桥梁,即符合下列两个指标之一的桥梁, (1) 桥梁重要部件出现严重的功能性病害, 且有继续扩张现象; 关键 部位的部分材料强度达到极限, 出现部分钢筋断裂、 混凝土压碎 或压杆失稳变形的破损现象,变形大于规范值,结构的强度、刚 度、稳定性和动力响应不能达到平时交通安全通行的要求; (2) 承载能力比设计降低 25%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