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6.13
DB37-664—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

格式:pdf

大小:98KB

页数: 7页

- 1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DB37/ 664—2007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03)的基础上,制定的 山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战朝、张杰、陈雷雷、韩道汶等。 本标准于 2007年 2 月 27日首次发布。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火电厂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在 65t/h 以上的各类燃煤发电锅炉,各种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格式:pdf

大小:33KB

页数: 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91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控制燃煤电厂大 气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及烟尘允许排放浓度 .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除层燃和抛煤发电锅炉以外的燃煤电厂 . 2 总则 2.1 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按全厂建设规模计算 . 所采用烟囱高度值以 240米为极 限,由于地形的当时大气扩散条件需要,烟囱的实际建造高度超过 240m时, 仍按 240m计算 . 2.2 地形或

精华知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新知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