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环境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 做出应急准备和 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潜在的环境事件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章 应急管理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 督管理,建立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体系, 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第四条 统一领导,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五条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 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 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第四章 应急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机构由指挥管理、救援队伍、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会审栏 会审意见: 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技术副矿长 机电科 生产技术科 安环部、保卫科 调度室 一、职责 1、发生紧急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责任者负责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尽快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速到现场, 并根据需要拉闸停电, 同时通知总工程师。 3、企业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紧急污染现场的有关事宜。 4、矿救护队和矿医护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 做好救护受伤人员的一切准备。 5、保卫科消防组应在接到通知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好消防准备。 6、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处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污染物应急措施及其责任部门 事故性排放污水应急预案 目的:为了防止本矿可能发生尾水超标排放事故 ,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矿可能发生尾水超标排放事故的各相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