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交造价〔 2009〕125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 造价,规范交通工程计价行为和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 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湖南 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现予公布。本《办法》自 2009年 7月 1 日起施行。 2003年印发的《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湖南 交通 造价 管理办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各市州公路局、造价站。 湖南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9 年 4月 15日印发 2 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对交通建设造价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投 资
总 编 号 :________ 分类编号 :________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合同 (YZH --96--0207) 工 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造 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河 南 省 建 设 厅 监 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 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 小区(街道) 楼 门 号 室 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