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施工单位监理交底记录 1. 施工单位资质规定 1.1. 基坑土方、支护、止水或降水工程的施工单位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安全 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架构及管理人员名单、有关人员的岗位证书等, 在进场前经施工单位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1.2. 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项目经理、质检 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及特种作业工人的有效岗位证书的复印件,及三种人员的安全 教育记录随同企业资质资料一同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1.3. 监测及试验室的有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备及仪器等的计量检定证书, 经施工单位审核符合有关要求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1.4. 现场养护室应设专职试验员,养护室的设施、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应具备合格的温湿度控制装置,应有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及管理制度,以上资料报项目监理 机构审查并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理交底记录 监 理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工程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筑集团公司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 : 年 月 日 地 点: 主持交底单位 :×××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持人 : 接受交底单位 :×××建筑集团公司 项目经理 : 参加人员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内容 : (一)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箁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 二)监理工作內容 :根据本工程监 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合同关系,建设单 位与监理单也为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不是合同关系,而是监理与被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