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期优质完成道路标线及 标牌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 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四川现行《建筑安装 工程承包合同细节》的规定,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 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标志、标线、反光道灯。 二、工程地点: 成简快速二期C段 三、工程内容: 标线、标牌、反光道灯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 元, 按清单计量,总造价为 元。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备施 工条件,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则工期顺延) 。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优良、按照设计 图纸、施工说明、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 工程质量,如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