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 年度客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防止交通事故 的发生,维护企业的信誉,确保本年度客运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及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并结合我公司近几年来的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按安全行车规定配备驾驶员,严格遵守客 车夜间停车休息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客运车辆必须避开夜间晚 22时至次日凌晨 6时 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运行的安全管理规定, 遵守连续驾车超过 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不少于 20分钟,一天累计驾车不得超过 8小时的安全行车规定。 二、营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及营运客车技术要求, 不私加座位和擅自 改装车辆。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营运手续必须齐全
王新庄水务分公司 2011年内保、消防、安全生产、 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维护王新庄水务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 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条例的规定, 特制定本责任书。 经分公司与各中心、 室协商签订以下内保、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责任书,并且,此责任书各项目标的完成 情况将作为相关企业领导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各中心、室 2011年内保工作目标: 1、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 ; 2、重大治安发案率为零 (各单位存放现金过夜,每晚不得超过 500元 ); 3、损失价值 1千元以上盗窃事故为零 ; 4、对易发盗窃事故的地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举一反三的整改,重发同类案例率为 零。 二、各中心、室 2011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