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总部经济区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FZZC(ZS)-ZBJJ(CG)-2016001 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制( 2016年) 1 赣州总部经济区创业家园公寓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方(乙方):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丙方):赣州发展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 就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和要求 1、根据市政府部署及《“创业家园”资产经营管理合同》 ,座落 在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 63号的创业家园小区作为赣州总部经济区的 配套产业服务区, 由乙方全面负责该小区的经营管理 (包括租金的代 收及资产管理费、物业费等费用的收取) 。 2、丙方租赁的房屋(以下简称该
富官庄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家园联系制度 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研究幼儿园与家庭如何取得联系,以及 需要解决的大问题,由园领导主持。 2 、 新生入园前,老师要进行家访,了解儿童在家情况(生活习惯、个性) 以减少新入园时的哭闹现象。 3 、 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天,请家长来园看自己的孩子在园的学习、生活 情况。并组织座谈,留下意见。 4 、 每学期召开家长会 1-2 次,可以是全园或年龄组开,内容为专家讲座 或园领导汇报工作,宣传幼儿园的教育思想、改革思路。 5 、 每月填写“家长联系本”一次,介绍儿童在园学习情况及生活情况, 并要求家长写上家长意见,以取得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向儿童进行教育。 6 、 各班定期向家长公布每月目标、周目标的主要活动内容,并根据本班 幼儿实际情况撰写或摘抄宣传文章。 7 、 儿童生病老师要去家里看望,儿童缺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