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框架 -剪力墙结构、板柱 -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 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 0.25%,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 0.20%,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钢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600mm。 8.2.2 带边框剪力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带边框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 一、二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均不应小于 20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 1/16 ; 2)除第 1 项以外的其他情况下不应小于 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 1/20; 3)当剪力墙截面厚度不满足本款第 1、2 项的要求时, 应按本规程附录 D计算墙体稳定。 2 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应全部锚入边框柱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la (非抗震设计)或 l aE (抗震设计); 3 带边框剪力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与边框柱相同; 4 与剪力墙
1 一、柱主筋直径相差小于 2级 二、柱主筋单侧最小配筋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第 11.4.12-1 条) 第 11.4.12 条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11.4.12-1 规定的数值, 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 0.2;对 IV 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 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0.1 采用;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 表 11.4.12-1 柱类型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框架中柱、边柱 1.0 0.8 0.7 0.6 框架角柱、框支柱 1.2 1.0 0.9 0.8 注: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 H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数值减小 0.1;当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0.1。 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