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城名府空调支架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孙近春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 双方友好协商,就上城名府空调支架安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上城名府 3#楼空调支架安装。 二、工程地点:上城名府小区。 三、施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 四、工程施工范围 :乙方负责上城名府 3#楼室外空调支架安装。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总价款按实际安装数量据实结算,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及 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 大理石墙面安装 115 元 /付,苯板保 温墙面安装 95 元 /付。 2、空调支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二十日内支 付全部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支架安装位置交底,保证安装位置正确。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