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安装合同书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 方承揽甲方吸塑发光字标识牌(以下简称形象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形象牌制作: 1、吸塑字规格: 85cm*80cm*19 个字 2、钢结构材质: 20mm*40mm*1.5mm热镀锌方管 二、形象牌安装: 安装地点:淮安市珠海路 109号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19000元 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2.付款方式:安装到位通电调试成功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
供水安装合同书 备案编号:(CG-511500-15001) 合同号: ( ) 号 甲方: 乙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四 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住宅小区 室外供水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自来水系统室外供水 管道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该 室外给水管网设计、安装 由乙方完成。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设 计图纸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该 的供水情况及周边情 况由乙方按现行有关规定和施工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 乙方的施工范 围: 1、生活用水、营业用水满足 “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的区域, 乙方将水表安装至户外公共部分;营业用水不能满足“一户一表、计 量出户”要求的区域设总表,乙方负责将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