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南昌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九标奥体中心站 龙门吊按装、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 南昌市高新区瑶湖大桥西侧 (学苑路与紫阳大道交接处) 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甲方要求安装、 拆除奥体中心站 MH10~35.6 龙门吊。乙方负责编写该龙门吊安装、拆除方案并负责向南昌市安监站进行 申报,取得南昌市安监站颁发的龙门吊安装告知书并完成龙门吊安装。且申 报、组织特检局检查验收取得相应的龙门吊使用登记牌等相关手续。另外该 工程合同范围内一切工作 (除甲方提供的龙门吊相关合格证等外的所有资料 的整理编制和龙门吊安装过程中机械等设备的使用等)内容均由乙方完成。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 合同范围内工程项
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合同 1 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门式起重机 供 货 合 同 甲方 :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无锡融威起重吊装设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 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合同 2 设备采购合同书 项目性质 : 交钥匙工程 甲 方: 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无锡融威起重吊装设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门式起重机项目工程。 工程含税定为总额:柒拾玖万圆整(¥ 790,000元),合同总额以现 场招标而定,单价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影响。 双方必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商定 招标项目价格。 乙方按项目清单采购有关产品。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必须提供合格证。并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提交全部 适用的,必要的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