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建字〔 2009〕19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和《山东省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 2009〕3 号),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提高监理工 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 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和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全省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在监工程项目(含省外进鲁企业在
桂建标字 [2008]5 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2008-5-20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 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 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计价办法》(桂建管〔 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 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 (桂财综 [2007]55 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 况,经测算 ,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 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 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 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