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满足建筑工程需要, 使铝合金门窗性能符合建筑功能要求, 保证铝合金门窗的工程质量, 做到设计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用铝合金门窗的材料选择、设计制作、安装、 工程验收及保养维修。 1.0.3 本规程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在选择材料、 设计制作、 安装、工程验收及保养维修中进行全过 程的质量控制。 1.0.4 铝合金门窗的材料、 设计、制作、安装、工程验收及保养维修, 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0.5 本规程中的铝合金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无特殊功能要求 (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 )的 铝合金门窗。 1.0.6 本规程中凡末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2 材料要求 2.1 一般规定 门窗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钢质防火门安装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钢质防火门平开钢质单、 双扇防火门、 钢 质镶玻璃单、双扇防火门及钢质带亮窗防火门安装。 2. 引用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GB50210 —2000)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5464)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 GB5825)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388)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7633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 ) 3. 术语 钢质防火门 ——指用冷轧薄钢板作门框、门板、骨架,在门扇内 部填充不燃材料, 并配以五金件所组成的能满足耐火稳定性、 完 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 4. 材料要求 4.1 门框、门扇面板及加固件应用冷轧薄钢板。门框应采用 1.2mm~1.5mm 厚钢板,扇面板采用 0.8mm~1.2mm 厚钢板,加 固件采用 1.2mm~1.5mm 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