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艺立杆、玻璃栏板、木扶手工艺 1施工准备: (1)材料及构配件: 1)木制扶手一般用硬杂木加工成规格成品,其树种、规格、尺寸、 形状按设计要求。木材质量均应纹理顺直、颜色一致,不得有腐朽、 节疤、裂缝、扭曲等缺陷;含水率不得大于 12%。弯头料一般采用 扶手料,以 45°角断面相接,断面特殊的木扶手按设计要求备弯头 料。 2)玻璃栏板:选用 20厚钢化夹胶玻璃栏板 3)立柱: 50×10紫铜立杆 (2)主要机具: 1)电动机具:手提电钻、小台锯。 2)手动工具:木锯、窄条锯;二刨、小刨、小铁刨;斧子、羊角锤、 扁铲、钢挫、木挫、螺丝刀;方尺、割角尺、卡子等。 (3)作业条件: 金属栏杆或靠墙扶手的固定埋件安装完毕。 2施工工艺 (1)工程流程 基层处理、安装预埋件、放线、安装立柱、扶手与立柱连接、打磨 抛光 (2)基层处理 1)预埋件设计标高、位置、数量须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并经防腐 防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 转载 标签: 杂谈 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6.6.36 .6.3 阳台、外廊、 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临空高度在 24m及 24m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 如底部有宽度大 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的可 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 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 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