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 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 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甲方应依法向乙 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 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也可以直接向劳
郑东新区新老路明对照表 序号 新路名 老路名 1 中州大道 107国道 2 107国道 东三环路 3 金水东路 金水东路 4 东风东路 东风东路、衡山路 5 农业东路 农业东路、太行路 6 黄河东路 黄河东路、泰山路 7 商鼎路 中央大道 8 商都路 郑汴路 9 龙湖外环西路 龙湖外环路10 龙湖外环东路 11 龙湖外环南路 12 商务内环路 CBD 内环 13 众意路 第三城市中心轴线 14 祭城路 CBD 第四大街、熊耳河滨河路 15 如意东路 第一城市中心轴线 16 商务外环路 CBD 外环 17 如意西路 第二城市中心轴线 18 九如路 第四城市中心轴线 19 熊耳河路 扬子路 20 永平路 珠江路 21 安平路 珠江三路 22 中兴路 扬子二路、黄山路 23 通泰路 CBD 第一大街、庐山路 24 聚源路 庐山三路 25 民生路 太行二路 26 众望路 太行五路 27 心怡路 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