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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1
2X4轻型木结构建筑过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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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4轻型木结构建筑过程简介 1 2 3 4 5 6 7 1 - 基础 采用胶合板和 2x4 支柱搭建混泥土浇筑框架。 可用较低等级的木板实现这一非结 构性目的。一旦基础干燥完毕, 胶合板和 2x4支柱即可撤掉, 并可在工程中加以 进一步利用。 2 - 墙架 (从混泥土开始) 用嵌入式地脚螺栓把加压处理过的门槛板固定在混泥土基础墙上。 加压处理过的 木板防潮、防腐、防白蚁。从这里到外面就构成了墙壁框架。构成 2x4和 2x6 支柱,从而构成外部承重框架。内部用木支柱支撑内部重量。 3 - 主地板框架 传统的地板框架采用规格材。 一般在外部承重墙和内部支撑结构之间按固定间隔 安装 2x8 或 2x10实心地板托梁。外部“环承托梁”把托梁的外沿连在一起。 为了加强侧向稳定性,把定向刨花板或胶合板作为连续底层地板钉在托梁上。 4- 主地板墙架 一旦搭建好地板平台,即用 2x4 或 2x6 指接

木结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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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建筑 11.0.1 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 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 11.0.1 的规定。 表 11.0.1 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注 :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当同一座木结构建筑存在不同高度的屋 顶时 ,较低部分的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不应采用可燃性构件 ,采用难 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75h。 2 轻型木结构建筑的屋顶 ,除防水层、保温层及屋面板外 ,其他部分均 应视为屋顶承重构件 ,且不宜采用可燃性构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Oh。 3 当建筑的层数不超过 2层、防火墙间的建筑面积小于 600m2且防火墙 间的建筑长度小于 60m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本规 范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 11.0.2 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l 建筑高度不大于 18m的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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