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印发《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夯实审批基础、提高审批时效、稳妥处置争议、拓展审批模式、落实审批监管五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解决当前农村建房审批中基层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农村建房承揽合同 甲方: 家住: 身份证号: 乙方: 家住: 身份证号: 甲方在老房基地建房一幢, 以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现双方在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项目规格 建筑一层平房,共计 7间。砖木结构,高 米,宽 米,长约 米,前 沿为现浇。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 包括:红砖、河砂、碎石、 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 技术、架板、钢模板、脚手架、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所有施工 用具,甲方一切不提供) 三、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 包括墙体、 防震柱及权梁、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 门前台阶砼垫层; 装饰室内粗粉刷、 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后硬沿 墙面粉水泥砂浆、落水管;顶层层面 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