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知识产权服务上汇桔网 www.wtoip.com 找知识产权与企业服务,上汇桔网 1、单位也自有商业房产一半自用,一半出租给别的单位当做办公室, 房产税该怎么缴 纳? 根据《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用的按照从价计 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自用部分按 房产原值 *(自用面积 /总面积 )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出租部分, 按租金收入 12%计算缴纳房 产税。 2、住房房产税有什么 税收优惠政策 ?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对个人出 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个人购房契税有哪些优惠 ?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
1 / 4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 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 南府规 [2018]6 号 【发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29 【实施日期】 2018.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 (南府规〔 20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 单位: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十四届 人民政府第 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 3月 29 日 2 / 4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