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导则 目录 一、 总体设计要求 二、 竖向设计 三、 道路景观 四、 绿化 五、 硬质景观 六、 场地景观 七、 架空层景观 一、总体设计要求 1、整体规划注重形成项目地貌,同时考虑的土方平衡。 2、要重点考虑小区内部之重点部位,如销售厅周边、会所周边及小区主入口等设计。 3、景观设计师要与建筑师进行充分的合作与沟通,配合建筑设计院对建筑立面风格设计、 土方工程量、护坡、基础处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设计必须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发展商的预算范围内,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武汉地区的实 际状况当地树种、当地材料、施工水平等因素,不应选用过于昂贵的装饰材科及过下繁琐的 施工工艺,力争用较低的价格获得优良的效果。处理地犁尽可能减少挡土墙的出现,减低其 工程造价,并能提出巧妙构思解决高差问题。 5、项目环境设计适当考虑无障碍设计。闹区内商业步行街及休闲广场存在高差处考虑无障 碍设计。 6、本项目
[推荐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 》 主编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颁布时间: 2004 年 6月 7 日 1 总则 1.1 本导则是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 满足 21世纪居住生活水平的日 益提高,促进我国环境景观设计尽早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编制的。 旨在指导设计单位和开发 单位的技术人员正确掌握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理念、 原则和方法。 通过导则的实施让广大 城乡居民在更舒适、 更优美、 更健康的环境中安居乐业, 并为我国的相关规范的制定创造条 件。 1.2 本导则遵循国内现行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其他法规,并参考 国外相关文献资料编制的,具有适用性和指导性。 1.3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 1.3.1 坚持社会性原则。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美化生活环境, 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