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批准: 审批: 审核: 编制:设备管理部 电气专业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1、电缆敷设的标准 1.1 敷设电缆要选择最近的距离,并要考虑到总体规划,做到横看成线,纵看成片。引出方 向一致,弯度一致,余度一致,相互间距离一致,并避免交叉压叠,达到整齐美观。 1.2 选择直埋电缆路径时,要尽量考虑到不穿越含有对电缆有腐蚀性杂质 (如酸、碱、粪堆、 炉渣等 )的土质,在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永久性的防护措施。 1.3 要尽量减少和其它建筑设施的交叉,跨越和接近 (特别是热力管道和火车轨道 ),必要时 应保持规定的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1.4 应选择不受机械震动和不受到外力破坏较为平坦的路径。 1.5 直埋电缆深度为 700~1000毫米 (指地表面对电缆本体表面 )。电缆的上、下均应铺有 100 毫米的保护砂层或软土。砂层或软土上要加盖水泥保护板,保护宽
(I)电缆在室内敷设 第 5.6.8 条 无销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 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8m。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 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 GB 50054-95 第 5. 6. 9 条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 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 限制。 1kV 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 lkV 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 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 150mm。 第 5.6.10 条 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1m;当 其净距小于或等于 1m 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 应小于 0.5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 0.5m 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 上,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