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三道湾水电站工程 (合同编号:) 办公及营地规划方案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写: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甘肃三道湾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2016年 10月 18日 1 3#支洞口生活营地及施工辅助设施规划方案 1.说明 我部承建的甘肃三道湾水电站工程项目部,投标文件规定,工程建设初期,为了 保证工程快速展开,项目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在工期紧张的情况下,进场人员在 2# 项目部生活营地,作为初期住房,来回往返于 3#支洞口,进行生活营地及初期的施工 准备。现在 3#支洞口临时生活营地初步具备办公及施工营地建设的条件,现将该临建 工程规划方案予以编制说明,上报审批。 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标准进行本次规划。 初步计划占地面积约 15002,办公、住宿、 生活设施建筑占地面积约 800m2。 2.施工布置 2.1 施工道路 3#支洞交通道路根据现
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服务对象 用地单位 必备条件 新建项目必须已取得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 (通过招拍挂程序得到用地 的项目,需提交土地合同及地块的设计条件) ,续建项目必须已取得合法的 用地批准文件并满足二期动工的时限要求 提交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 应当明确代 理权限);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或法人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 证明或有效证件、执照,所有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请函; 历次规划方案审批的反馈意见、 批准文件及附件 (复印件,如属项目初次报送 方案则不需提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通过招拍挂程序得到用地的 项目,需提交土地合同及地块的设计条件 ,(如属于新建项目, 尚未申领《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无需提供该资料,但必须提供选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