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 2000年 11月 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 12月 22日山东省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0年 12月 22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 ,自 2001 年 4月 1日起施行 根据 2004年 5月 11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 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依法建设城 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 ,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 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国家与社会公众利益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城市规划和建设
青岛市城市道路检查井 技术导则 (试行) 2012-03-29 发布 2012-04-01 实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联合发布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山东青岛供电公司 前 言 城市道路检查井周围以及沿管线敷设处路面沉降、 裂缝和破 损是城市道路建设中的一项质量通病,其不仅影响路面的整体 性、美观性, 更影响路面行车舒适及交通行驶安全, 从而极大地 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为了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及管线敷设处路面 病害,更好保证道路的使用品质, 特制定《青岛市城市道路检查 井技术导则(评审稿)》。编制组在参阅了相关国家规范、行业 导则,进行深入调研, 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青岛 市检查井、雨水口、管线建设的实际情况, 完成本技术导则 (评 审稿)的编制工作,经过建委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技术导则 (试 行)。 本技术导则 (试行) 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