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 为积极预防、 妥善处理在外参加实践学生伤害事故, 保护企 业、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甲方 :陕西龙钢集团骏龙轧钢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学生)责任 一、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企业 行为并无不当的, 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 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返企、离企途中发生的; (二)在实习后、节假日等企业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 (三)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 (四)企业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 损害事件仍不可避 免地必然发生; (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企业外突发 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六)学生应按企业指定地点食宿, 在实习点外食宿和购买 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