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 工程质量实施细则 (路基、桥隧部分) 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006 年 4月 28日 为规范和明确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的实施控 制工作,根据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 分、陕西省交通厅 2004年《公路工程质量工作要点》(陕交发 [2004]167 号)文件,特制定商州至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细则 (路 基、桥隧部分)。 本细则共包括路基、桥涵、隧道、附属工程共四部分。 一、路基 1、清理与掘除 1.1一般路基指原地面顶部 10cm-30cm 范围内的清理与掘除。 1.2 路床面标高高出原地面不到 100cm 的清表为原地面顶部 100cm 范围内的清理与掘除;路床面标高高出原地面 100cm 及以上 的的清表为清除至原地面。 2、路基填料 2.1粘土填料最小强度( CBR值)应不小于 6.0。 2.2 透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