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场验收与检测检验: 塔式起重机必须由已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 进场 时有产品合格证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按 照安装方案安装试运行正常后, 经有特种设备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 测合格后,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 者附着在该塔式起重机的显著位置。 最后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安 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属特种人员, 必须经过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 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作业前,还须经项目部安质部针对既 有线施工安全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专项培训。 三、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1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检查由安质部进行盯控, 设备管理由物资 部杨晓,施工现场施工管理由工程部负责。 2、塔式起重机设备单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