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 和 料 C 30砼强度等级 混 凝 土 强 度 评 定 单位工程: TJ2.4.2 验收批名称 石子 外加剂 配 合 比 (重 量 比) 水 水泥 验件组数 n= 10 1.70 0.90 34 36 结 构 部 位 水泥品种 及 强度等级 坍 落 度 (cm) 同批砼 代表数量 (m 3 ) 养护 条件 砂 mfcu= sfcu= 同一验收批强度平均值 33.70 同一验收批强度标准差 2.16 验收批各组试件强度( MPa) 29.830.2 29.80最小值 fcu,min= 在蓝色区域内填入砼各检验批强度值及在右上角填入砼设计强度值 非 统 计 方 法 评 定 30.02 fcu,min ≥0.95fcu,k 29.8 评定条件: mfcu≥1.15fcu,k 统 计 方 法 评 定 评定条件: 33 34 35 3635 34 按统计方法评定 mf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经贸委,各地、州、市人事局、经贸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 ( 职称 ) 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 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化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原《 关于印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 试行 ) > 的通知》 ( 新人职字 [1993]339 号 ) 和《关于印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 > 的通知》(新人职字[ 1995 ] 163 号)停止执行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贸委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 化工 专业(含制药)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