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的技术条件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备。 采用与本标准类似的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J109《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T19249《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GB/T
目的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识别济南市某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企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监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方法采取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的方法进行分析。结果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高频电磁场、紫外线、噪声和高温等。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仅噪声超标(合格率为75.0%),其他有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近3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结论该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噪声岗位为该企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企业设置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该企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