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 甲方: 中关村建设工程总承包第一分公司 项目部 乙方: 为使施工电梯正常运转, 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 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中关村建设公司文件: 《建 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京中建程字 [2000]第 106 号、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京中建程字 [2000]第 99 号)和 工程总承包一公司《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施工电梯安装前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施工电梯实行统一管理, 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电梯 的具体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及中关 村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施工电梯必须具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编号, 并按 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