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街办事处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 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好转,根据区政府、区安监局要求 ,结合我处实际 ,特制定本 制度。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 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 任,做到 “一岗双责 ”。 二、办事处、各社区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领 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一把 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 其他领导分头 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 域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要对 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 1次调查研究, 全面掌握本单位
医院“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 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 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 (即责任人 )为党组织(班子) 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 (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 负责,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 (联系 )工作和人员负责,二 级班子成员对本科室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 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 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 )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 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 )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 (联系 )工作督 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