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6.14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 9月 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7号发布 根据 2006 年 12月 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1年 1月 8 日《国务院关于 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3年 12月 7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1]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 调节土地级差收入, 提高土地 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

上海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格式:pdf

大小:260KB

页数: 26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 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 (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 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是本市工伤保险的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伤保险的统一管理。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热门知识

上海契税暂行条例

精华知识

上海契税暂行条例

最新知识

上海契税暂行条例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上海契税暂行条例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