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财政 局、国资委、农委、民政局: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 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 号)以及《上 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 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 2016〕15 号)的相关规定,为进 一步做好本市残疾劳动者就业促进工作, 现就实施“残疾劳动 者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总体目 标,将残疾劳动者纳入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推进 就业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定向招用、市场引 导、托底安置、精准扶持”的原则,建立与上海“四个中心”建 设要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与率 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的就业保
1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 行) 2 编 制 说 明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 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 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 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 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 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 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建设导则 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 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 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