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新城新区的工程越来 越多,并且城市规划的重构也增加,这些导致一些征地,房 屋拆迁等工作。随着土地价值的提高,征地补偿、拆迁补偿 的标准也在提高。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8年上海农村征 地补偿标准。 ▲一、 2018 年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通过查阅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官方网站,注意 到: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发 布了《中山街道、 夏家浜村农民集体组 (队 )拟征地告知书》 , 明确提出,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 (2017) 》(沪规土资综规 [2017]321 号)进行补偿。 而 4月 19 日公布的《宝山区顾村镇村谭杨村组 (队)拟 征地告知书》 ,4月 20日公布的《浦东新区周浦镇村 /组 (队 ) 拟征地告知书》,都采用了 2017 年的征地
青苗补偿费标准: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 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 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 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 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 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 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 1/3补偿工本费,对 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4、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 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 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