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 公司《 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织,公开进行,允许旁听。 2.《 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 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 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后产生。没有取得投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投标人,不准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有权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告知被请求人,在对该投标答辩人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 公司《 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 织,公开进行,允许旁听。 2.《 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 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 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 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 后产生。没有取得投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 投标人,不准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 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 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有权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告知 被请求人,在对该投标答辩人的《投标方案》评议和评分时回避。 6.从投标答辩会议开始,到投标答辩会议结束,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准和任何 投标答辩人接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撤销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