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资料是不仅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行后,对于查询和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也能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料和信息。现结合水利部颁布并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一1996),浅谈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的填写与基本要求。
现场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一) 现场围档 1. 围档的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 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 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 不低于 1.8m。 2.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 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衡、整洁、美观。 3. 围档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 处不坚固等问题。 (二) 封闭管理 1. 为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工地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 置大门便于管理。 2. 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 作用。 3. 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 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4. 出入大门口的形式,各企业各地区可按自己的特点进行设计。 (三) 施工场地 1. 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 他硬化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