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制图一般规定 1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条 为统一我公司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提高制图效率和制图质量,便 于技术审查和技术交流,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道路工程各阶段设计和院标准图编制。 第 1.0.3条 我公司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 标准的规定。 第 1.0.4条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第 1.0.5条 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 ,, 执行”或“应符合 ,, 要求(或规定)”。 如
CAD制图标准 设计研发 [2012] 第 1号 (2012年 1月 1日执行稿) 1 总 则 1.1 工作目标 1.1 规范化 ——有效提高工程设计的工作质量; 1.2 标准化 ——提高设计的工作效率; 1.3 网络化 ——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光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图签,并以 CAD方式制图的所有方案、初步设计、施 工图阶段的设计图纸。 1.3 工作风格 本规定为形成我公司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工程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 整、统一。 2 制图 2.1 制图规范 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2 图纸目录 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 工艺专业: 工艺设计说明;工艺流程(高程)图;总平面图;总管网图;各单体埋件套管图;各单体 工艺安装图(含轴侧图) 建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