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量与验收 第1条、 检验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 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 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 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出的经济支出。 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 又发现由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 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相应顺延工期。 第2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对工期有影响的应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