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量与验收 第1条、 检验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 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 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 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出的经济支出。 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 又发现由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 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相应顺延工期。 第2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对工期有影响的应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
从 2015 年 11月 15日起,正式版的《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开始施行,同以 往的验收程序和方法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根据新的监督规程结合本人在站上工作的一段时 间所遇到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了一些规程当中需要注意的不同点及验收当中的注意事 项,希望能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基本规定 1、监督的时间跨度是从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续开始至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终止,这其中 不一样的地方是以前是由监督站出具工程备案单, 现在转到了窗口。 在监督站出具监督报告 后,到窗口办理备案单。 2、工程施工中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需要提交中止施工报告,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遇见, 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中止施工,一定要及时提交中止施工报告,时间跨度可以填写的长一点, 在具备复工的条件时再提交一份复工申请报告。 3、监督工作模式(这一部分就是关于监督站工作模式的改变的一个总体思路,具体的每个 阶段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