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备评级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设备评级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孝感供电局各配电、电缆设备的所有单位。 2 管理职能 2.1 生产部负责全局配电设备评级的管理,设专责工程师负责设备评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县市区供电局(分局)负责本单位管辖设备的评级管理, 设兼职专责工程师负责设备评 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配电设备评级管理流程图(略) 3.2 各单位的配电设备每季度评级一次,建立评级记录,将评定结论连同二、 三设备的主要 缺陷及处理措施一并报局生产部。 3.3 县市区局(分局)对基层班组报来的设备评级表要认真进行审查签阅, 有问题要加以修 改,于季末报局生产部一份,县市区局(分局)自留一份,转回班组一份。 4 设备单元的划分 4.1 设备单元的划分 4.1.1 高压配电线路, 以变电所配出线为单元 (配电变压器除外, 其余附件都为线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