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一 章 水喷雾灭火 系 统工作 原理 与 适 用范围 本节主要介绍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适用范围、设置场所和不适用的范围。 一、系统工作原理 水喷雾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由手动打开雨 淋报警阀组, 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 并启动消防水泵, 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 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如图 3-4-5 所示。 图 3-4-5 水喷雾系统工作原理流程图 二、系统适用范围 . .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防护目的主要分为灭火控火和防护冷却两大类,其适用范围随不 同的防护目的而设定。 (一)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以灭火控火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 1.固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丙类燃液体火灾和饮酒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丙类 液体输油管道火灾等。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0.1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 ,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 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运输工具或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 1.0.3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火灾,闪点高于 60℃的 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 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1.0.4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对保护对 象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灾。 1.0.5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水喷雾灭火系统 water spray extinguishing sy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