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安全鉴定 办事指南 (一次性告知单) 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蓄水安全鉴定 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蓄水安全鉴定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都安县安阳镇沿江路 99号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8-5215849 监督电话 0778-5212374 12 设定依据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水利部水建管 [1999]177 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库容 1 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 (包括新建、续建、改 建、加固、修复等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2003第 139号 一.委托单位 /个人概况 单位名称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电 话 (0851)3625130 房屋地址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摆龙 村移民新村 委托日期 2003年 5月 26日 二.房屋概况 房屋用途 住宅 建造年份 2001年 结构类别 砖木结构 建筑面积 71.9㎡ /户(不含畜 舍),共 31户 平面形式 见附件 层 数 2层 产权性质 农房 产权编号 未办理 备注 1.附件一:高坡乡摆龙村移民新村右区房屋布置图; 2.附件二:右区移民新村分户平面布置图; 3.附件三:移民新村一、二层平面及正立面图。 三.鉴定目的 确定移民新村( 15幢)房屋居住安全性。 四.鉴定情况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摆龙村移民新村,位于摆龙村一高坡台地上,分左 右两区。左区农房 8幢,住 16户移民,右区农房 7幢,住 15户移民。 31户 移民的 15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