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试 行) 重 庆 市 规 划 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2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 案》的统一部署,《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编制组深入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 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 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 1、总则; 2、公共服务设施的定 义与分类;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4、教育设施规划布 局与设臵标准; 5、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与设臵标准; 6、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与设臵标准; 7、社会福利与保障规划 布局与设臵标准; 8、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臵标准; 9、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0]87 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
附表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人口 3-5 万人) 类 别 序 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 /处) 备注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教 育 1 幼儿园 281-310 420-450 8班 2100 12班 2800 8 班 3000 12 班 4200 招收 2-6 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 3.0%,就近入园率 90%,并 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 30 座 /千人;建筑 9.38-10.32 平 方米 /座,用地 14-15 平方米 /座,每班 25座。 0.7-1.0 2 小学 403-441 510-568 “九 年一贯 制”学校 18班 800 27班 12000 36班 15000 “ 九年 一贯 制”学校 18 班 11000 27 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