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 路 基 交 验 实 施 细 则 ( 讨 论 稿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讪湛分公司 二 O一四年七月 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 路基中间检查验收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规范路基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确保路面工程有序展开打下良好 基础,依据交通部颁发的 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 ,特制定路基交验实施细则,请有关 单位遵照执行。 一、路基中间检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恢复重要的桩志。如路线的固定桩、控制桩、结构物及软基 和特殊地基路段的起讫桩、中线桩、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桩等。 2、已进行高程测量和路基、 结构物、砌石等工程几何尺寸的检测。 3、交验路段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小桥、涵洞、 排水工程等已完 成且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若交验路段范围内如设计有软基预压期,软基路段必须已完 成预压期,